您的位置: 首页 > 本科 > 正文
本科
关于政治学类、公共管理类2018级学生专业分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06 00:00:00来源: 浏览次数:

学院各系及2018级本科生:

根据《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培养管理办法》(武大本函2018〔145〕号)和学校教学计划安排,我院政治学类和公共管理类学生在大学一年级第二学期结束后进行专业分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程序

1.学院成立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落实专业分流工作。工作小组由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及教学秘书、年级辅导员组成,本科教学副院长担任组长。

2.学生本人在本大类专业中填报志愿,政治学类可按序填两个志愿,公共管理类可按序填三个志愿。

3.学院考虑学科专业发展、教学资源、社会需求等因素确定各专业计划名额。

4.按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进行排名。学生成绩以第一学年前两个学期所学必修课程(体育除外)的平均成绩计;综合表现包括学习获奖、专业研究成果、学风惩处等。学习获奖、专业研究成果由学生申报、学院认定,成绩相同时排名优先;学风惩处记录由学院学工办提供,成绩相同时排名延后。在第一志愿相同情况下,排名在前的同学优先满足第一志愿;排名在后超出第一志愿专业接收学生计划名额的同学,按第二志愿依排名顺序分配;其他同学调剂到本大类有接收名额的专业,直至每名同学都被录取到具体专业。

5.学院核定分流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各专业分流学生名单,公示期满一周无异议后,将专业分流名单报本科生院。

二、时间安排

1.2019年7月前,组织各系向2018级学生开展专业介绍和咨询,学生填写提交专业志愿(必须依次填写本大类不同的专业)。

3.2019年7月18日前,由本科办计算学生成绩,根据学生排名和志愿情况,拟定初步分流名单。

4.2019年7月19日,经工作小组核定名单后,在学院本科生学工网上予以公示。

5.2019年7月26日前,由本科教学副院长在各专业学生名单上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报本科生院办理有关手续。

三、联系方式

唐老师 办公电话68754271,QQ419765837

雷老师 办公电话68752854,QQ798202917

四、未尽事宜由院本科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专业选择志愿表.doc

文件类型: .doc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专业选择志愿表.doc(35.50 KB)

特此通知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2019年7月18日

Copyright ©2011-2019 . All Rights Reserved.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地址: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鄂ICP备05003330鄂公网安备4201060200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