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正文
    招生通知
    2022年学术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2/03/21 15:25:06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2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招生领导小组

    成立由学院领导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相关工作,负责制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工作,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进行解释,公开有关信息。

    (二)复试工作小组

    在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复试专家小组、联络保障小组、疫情防控小组和网络支持小组,具体负责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复试录取、网络技术、后勤保障等相关工作。

     

    二、指标分配、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一级学科

    学科(专业)代码

    学科(专业)名称

    政治

    英语

    专业课

    总分

    总招生人数

    推免接收人数

    统考招生人数

    上线人数

    需调入人数

    复试比例

    政治学

    030201

    政治学理论

    60

    55

    110

    355

    5

    0

    5

    7

    0

    1:1.26

    030202

    中外政治制度

    6

    2

    4

    4

    0

    030206

    国际政治

    60

    55

    90

    360

    3

    1

    2

    1

    1

    030207

    国际关系

    4

    1

    3

    2

    1

    公共管理

    120401

    行政管理

    60

    60

    110

    395

    21

    12

    9

    16

    0

    120405

    土地资源管理

    2

    0

    2

    0

    2

    1204Z2

    应急管理

    10

    3

    7

    10

    0

    1204Z1

    公共经济管理

    60

    60

    90

    375

    4

    1

    3

    2

    1

    120404

    社会保障

    13

    5

    8

    15

    0

    120402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6

    3

    3

    1

    2

    单考班

    一级学科

    学科(专业)名称

    政治

    英语

    专业课

    总分

    总招生人数

    上线人数

    复试比例

    公共管理

    行政管理

    45

    35

    65

    251

    15

    13

    1:1.22

    公共经济管理

    45

    35

    65

    285

    30

    42

     

    三、调剂政策

    (一)调剂要求

    1.符合学校及我院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含招生专业目录中外国语语种要求),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出学科专业国家线及我校调入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

    2.接收调入申请专业与报考专业属于同一个一级学科、且上线人数或复试人数不足计划数额时,可接收相关专业上线考生调入,参加调入专业复试,根据初复试总评成绩排名在招生指标范围内依次录取。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二)遴选原则

    1.对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将根据其学科背景、初试成绩、科研成果和思想道德素质等进行综合评估排名,择优遴选参加调剂复试。其数量将根据接受调剂专业的调剂名额按照1:1.5左右的比率确定。

    2.在同等条件下,与申请调剂专业所在一级学科初试科目相同的考生优先。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

    (三)调剂程序

    1.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关于调剂的具体事宜,后期会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及本院官网。

    (四)接收调入的专业及人数

    所属学科

    可调入专业

    可接受调入人数

    政治学

    国际关系

    1

    国际政治

    1

     

    公共管理

    土地资源管理

    2

    公共经济管理

    1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2

    说明:在出现考生放弃所报考专业复试或出现考生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情况下,若该专业出现多余指标,将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接收调入专业和人数,考生依照本细则前述程序提出申请。

     

    四、复试要求

    (一)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方式:电子邮件线上提交

    2.提交截止时间:2022323日(周三)900

    3.相关邮箱地址:1450014659@qq.com

    4.邮件标题命名:政管学硕复试资格审查及相关材料

    发送材料一:文件名“ 专业+考生姓名-资格审查材料”。

    复试考生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版):

    ①考生本人身份证

    ②毕业证书(往届毕业生)或学生证(应届本科毕业生)

    ③准考证

    请按照以上①②③项按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

    发送材料二:文件名“专业+考生姓名-复试承诺书”。

    《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1)本人亲笔签名后扫描生成PDF文件。(注意:线上面试时复核身份证、毕业证书、准考证原件)

    5.面试参考材料: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

    学院将核对考生的个人材料及信息,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者或信息不符、不实者不予复试。

    325日,工作人员将联系考生,调试网络设备,确认复试有关事宜。

    6.请进入复试的考生凭考生编号323日前加入QQ群:934416566

     

    (二) 面试安排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综合面试时间:327日(周

    各专业面试将采用腾讯会议和钉钉会议的线上方式,请考生按照“双系统”要求提前提前准备好硬件设备和网络环境,安装相应软件,知晓参加远程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一般应选择安静、封闭的房间环境进行远程复试,力求环境整洁,声音清晰,避免无关人员。具体操作方式工作人员将提前联系考生本人。面试将录像。考生不按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按招生培养学科组适当划分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办事公正、当年无亲属报考本专业研究生的教师组成,设组长一人,并安排专人现场记录。

    (三) 复试内容和形式

    复试内容包括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综合面试(含治学态度、专业能力、心理素质和培养潜力等)与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同时进行。

    复试综合成绩占总评成绩的40%,因疫情防护需要,取消线下笔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5%,综合面试占35%;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四) 成绩核算

    按初试成绩(60%)和复试成绩(40%)加权计算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总评成绩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

    总评成绩计算方法为:

     

    总评成绩=

     

    [政治+外语+专业课1+专业课2]

    ×0.6+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0.05+综合素质面试×0.35

    5

    五、体检要求

    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实际状况,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将在入学前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如有特殊情况,学院将派人外调。

    七、录取原则、类别及奖学金

    (一)录取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实施细则》实施,根据考生初复试总评成绩排序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若总成绩相同,按复试成绩高低排序;复试成绩相同时,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原则上一志愿录取结束后,才能录取调剂志愿考生。

    2.复试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合格)。

    (二)录取类别

    定向就业:“在职研究生考生”。

    非定向就业:非在职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属于非定向就业。

    (三)学费及奖学金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参阅《武汉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八、双向选择

    录取结束新生入学后开展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工作。

    九、信息公开

    学院将在网站上公布本单位复试细则,各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所有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评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前将于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

    1.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

    网址:http://www.gs.whu.edu.cn

    电话(传真):027-68754125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

    2.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教学)

    网址:http://www.pspa.whu.edu.cn/

    电话:027-68756351

    附件1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2复试名单

     

    Copyright ©2011-2019 . All Rights Reserved.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地址: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鄂ICP备05003330鄂公网安备4201060200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