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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通知
    【博士招生】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0/11/27 17:10:45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和《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一)考生须具备《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2021年我院博士计划招生人数为18人,全部为全日制,不招收非全日制,其中已招收硕博连读生1人。

    (二)优秀人才计划(非全日制定向类)招生指标详见学校研究生院博士招生栏目https://gs.whu.edu.cn/zsxx/bszs.htm

    (三)专项计划招生指标详见学校研究生院博士招生栏目https://gs.whu.edu.cn/zsxx/bszs.htm

    二、组织管理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我院成立学院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选拔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对招生工作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部署。

    (二)考核专家组

    根据各学科情况按一级或二级学科组织考核专家组。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组长由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核专家组负责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审核评议和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考核。

    三、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所有考生(含2021年9月入学的硕博连读生)均须在2020年11月21日上午8:30至12月14日17:00完成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报名网址: http://yz.whu.edu.cn/),恕不接收规定时间外的补报及缴费。

    考生须按《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的要求上传材料。

    (二)资格审查

    我院将根据申请者上传的申请材料,对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准考。我院在2020年12月27日前完成资格审查,确定准考名单。考生可于2021年1月3日以后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准考结果。

    四、外语综合水平考试

    (一)免试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除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各类专项计划、优秀人才选拔、对口支援计划除外):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学科领域高水平期刊上发表英文文章(要求文章被SCI三区及以上,SSCI三区及以上或A&HCI收录)。

    2.雅思(IELTS)成绩7分及以上或托福(TOFEL)成绩100分及以上或GRE成绩320分及以上(有效期内)。

    申请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的考生须在2020年12月14日前(以寄达或送达时间为准)将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具体要求见申请表)邮递至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学管理与学科建设办公室(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228室,430072,戴汭含,027-68754263),经我院审核批准后可免试外语。未提交申请表的或不符合条件的视为无效申请(请点击下载“附件三 2021年外语免试申请表”)。邮寄方式:顺丰、EMS(不接受其他快递寄送方式) 。

    (二)参加外语水平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1.考试时间:2021年3月20日(暂定)上午8:30-11:30

    2.考试地点:武汉大学(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请于考试前一周在网报系统自行打印)

    五、专业课程考试

    (一)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专业课程笔试。专业课程笔试由学院统一组织,主要考查申请者掌握专业基础知识的水平和科研素质。专业课程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1)考试时间:2021年3月21日(暂定)上午8:30-11:30

    (2)考试地点:待定

    (3)考试科目。按二级学科专业进行专业课程笔试,每个二级学科专业课程笔试科目为1门。考试内容必须涵盖该学科的专业核心知识。各学科专业课程笔试具体科目如下:

    学科专业代码及名称

    考试科目

    030201政治学原理

    政治学理论专业综合知识考试

    030202中外政治制度

    中外政治制度专业综合知识考试

    030207国际关系

    国际关系专业综合知识考试

    120401行政管理

    行政管理专业综合知识考试

    120402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

    综合知识考试

    120404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专业综合知识考试

    1204Z2应急管理

    应急管理专业综合知识考试

    (4)考试方式为笔试。专业课程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满分为150分。

    (5)成绩公布:考生可在学院查询本人成绩。若对成绩有异议,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复查。我院将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复查,并向申请人公布复查结果,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

    六、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者须在2021年3月10日前(以寄达或送达时间为准)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按以下顺序整理后寄到我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228室,430072,戴汭含,027-68754263)。邮寄方式:顺丰、EMS(不接受其他快递寄送方式)。

    注意事项:请按照《简章》要求组织材料,同时将《武汉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置于材料的首页。

    考生须提交的材料有:

    1.入学申请:须包括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格式不限);

    2.《武汉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网报系统打印);

    3.最后学位、学历证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本校应届毕业硕士生也可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交复印件);

    4.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网报系统生成打印。推荐人姓名、所在单位、职称等信息将对外公布,向我校推荐过考生、但考生存在提交虚假材料、考试舞弊以及实际信息与推荐意见明显不符合者,请勿再向我校推荐考生);

    5.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主管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

    6.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毕业论文摘要、目录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须提交“附件四 学术论文信息表”,同时附学术论文全文复印件及近一月内的检索报告)、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说明个人特别成就、能力的其他材料。

    除第4项材料外,纸质版申请材料须与网报系统中的电子版保持一致,若不一致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确定候选人

    2021年3月-4月,学院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参考其外语综合能力及专业课程考试成绩,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集体审核评议,做出评价结论。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八、综合考核(含现场确认)

    (一)2021年4月-5月,考生须按《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要求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将根据我院综合考核时间具体安排,请考生及时登录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官网查看。

    (二)考核内容与形式(含专业加试科目)

    各学科专业考核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采取面试形式,主要对学生学术修养、外语水平、培养潜质、学术道德、思想品德等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学术素养: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

    2.外语水平: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达到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包括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

    3.培养潜质: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考核内容为PPT(时间5—8分钟)形式报告及口头问答,其中本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两项占创新潜质评分的50%,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研究思想和展望的报告两项占创新潜质评分的50%。

    候选人参与直接测试的时间不少于60分钟/人。考核测试过程应做好记录,直接测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形成考试档案保存。

    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笔试),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跨一级学科报考的考生(判断依据为考生所学专业代码的前4位与报考专业代码的前4位是否相同,不同则为跨一级学科)是否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笔试),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综合考核收费180元,由我院按学校规定收取。

    (三)考核成绩及计算方法

    综合考核各部分均以百分制计分,总评成绩=学术素养考核成绩*40%+外语水平考核成绩*20%+培养潜质考核成绩*40%。

    最后根据博士招生计划按照综合科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并在我院主页公示。

    九、录取

    1.遵循“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确定初录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并按要求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2.录取类别:见《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慎重选择。

    3.考生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其他事项

    今年我院录取形式将同时采用“不区分导师”和“区分导师”方式,除中外政治制度、国际关系、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应急管理等专业是“不区分导师”录取方式,其他专业都实行“区分导师”录取方式。考生可访问研究生院招生目录和我院官网了解导师具体信息 (http://www.pspa.whu.edu.cn/szdw/xyjs.htm)。

    1.本细则未尽事项,按照《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相关内容执行。

    2.本实施细则由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监督及咨询电话

    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27-68754263(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联系人:戴老师

    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邮箱:3537729502@qq.com

    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7-68754920(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附件一  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

    附件二 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附件三 武汉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申请表

    附件四 学术论文信息表



    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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