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第十四次团员、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1 18:23:46来源: 浏览次数:

全院各团支部、班级:

为听取广大同学对学院团委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选拔优秀学生干部为全院同学服务,经研究决定,于2017年5月中下旬召开我院第十四次团员、学生代表大会。请各班认真做好本次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组成:

(一) 大会正式代表由当然代表和一般代表组成。

(二) 当然代表由除毕业班外的各年级在校学生代表组成,包括:各年级学生党支部委员,院团委、学生会部长级以上学生干部,各班班长、团支书,学院各社团会长。

(三) 一般代表包括大一至大三各年级学生代表。

二、代表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思想积极上进;

(二)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学习成绩优良;

(三)作风正派,团结同学,尊敬师长,积极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各种公益活动,表现良好;

(四)未受到相关处分。

三、一般代表产生程序

各班召开班会,班长或团支书宣读代表条件。

16级代表按全班人数(除去本班当然代表)的40%经民主选举产生;

15级代表按全班人数(除去本班当然代表)的30%经民主选举产生;

14级代表按全班人数(除去本班当然代表)的20%经民主选举产生。

当场投票,当场记票并宣布结果。

四、代表名单请各班务必于2017年4月30日晚22点之前发至会议会务组组长王佳月邮箱:826079090@qq.com,联系方式:13006306355。

共青团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委员会

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学生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Copyright ©2011-2019 . All Rights Reserved.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地址: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鄂ICP备05003330鄂公网安备4201060200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