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正文
    学院要闻
    【学术成果】刘天阳副研究员团队在《International Affairs》发表学术论文
    发布时间:2021/10/14 11:16:47来源: 浏览次数:

    近期,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刘天阳副研究员(作为共同一作与通讯作者)与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及南丹麦大学学者共同撰写学术论文Becoming a Normative Power?China’s Mekong Agenda in the Era of Xi Jinping,发表于《International Affairs》(doi: 10.1093/ia/iiab168)。该文为刘天阳副研究员主持国家社科青年基金项目的阶段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CZZ04)。

    中国的“第三次开放”是以规范性融入与再塑为核心的开放。面向未来,中国能否成为一个全球的规范性力量将决定世界格局的走向。首先,研究发现,中国的规范性议程所依托的方式与“规范性力量欧洲”(’normative power Europe’)所采用的方式不尽相同。研究聚焦中国的规范性力量的曲折复兴。虽然在由西方自由主义体系主导的价值世界中,中国的规范性力量被长期的排斥、异化与压制,但中国创造与实现规范的过程具有“企业家精神”的特点。与欧洲传统的规范性力量相比,中国的规范性力量更依赖于物质资源的支持与本土化的对接策略,将认知与物质通过具体的经济活动深度互嵌。这一“物质性-规范性”的互生演进在湄公河一带的中国合作经济项目中体现的尤其鲜明。研究从规范性力量的基本行为方式入手(修辞劝诫、社会化与说服),探究了在此规范性力量的区域化建构过程中湄公河国家的认知变化与反应差异。

    通过实证观察,研究界定了中国规范力量来源的两种不同机制:有组织的、自上而下的规范传递和无组织的、自下而上的规范扩散。自上而下的传递过程是精英驱动的,涉及政府间对话、社会化的双边和多边合作机制,从而参与国共同选择中国主导的发展倡议,以建立经济地缘的连通性为主要方式。相反,自下而上的扩散过程包括实践(如货物交换、贸易与援助等)中的区域性理念的生产,以及中国在湄公河区域的物质性与符号性“共现”。两种机制的规范性建构主要体现在“基础设施化”这一中湄合作的地缘经济过程之中。

    其次,规范力量是主体间性的,因此中国的规范影响力基本上取决于目标行动者的反应。研究通过大量访谈,追踪了中国在越南、老挝和柬埔寨的精英和群众层面上,行使规范性力量的过程和结果。由于湄公河国家间政治合法性模式不同、发展偏好的差异以及地缘政治冲突的复杂性,该地区民众和精英群体对中国规范性话语的反应十分复杂,大规模基建不足以创造出规范性力量区域化的绝对稳定的物质与空间条件。中国需加强关注澜沧江-湄公河区域多异的社会心理结构与对华认知。

    最后,研究指出,中国的规范性力量及其行使以其“软规范”(soft norms)(模糊性、宽泛和相对论)和“硬物化”(hard materialization)(如基础设施投资)为特征; 相反,西方规范性力量主要由“硬规范”(hard norms)(对自由化的价值观和意识形态的坚持)和“软物化”(soft materialization)(如服务业、文化和技术)组成。虽然“硬物化”(如对无法移动的大型基础设施的投资)模式最终给受援国带来巨大的政治经济利益,但却可能将中国置于微妙的区域力量再平衡之中,使其容易受到“超级大国陷阱”的影响。 中国需要对“硬物化”所带来的风险制定周密的应对方案。

    刘天阳副研究员主要从事非传统安全与周边外交研究。相关研究发表于International Affairs, Political Geography, Terrorism and Political Violence, the Pacific Review, Political Studies Review, Critical Asian Studies, Asian Studies Review,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of the Asia-pacific, Comunicar, Critical Studies on Security, Communist and Post-Communist Studies, International Communication Gazette, Health Sociology Review等学术期刊。

    《International Affairs》为国际关系领域顶级学术期刊。2020年影响因子7.910,在国际关系领域的国际学术期刊中排名第一。

     

    Copyright ©2011-2019 . All Rights Reserved.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地址: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鄂ICP备05003330鄂公网安备42010602000219